若一名罪犯在异地涉及两起
刑事诉讼案件,一般来说将依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将依据各案情的性质、严重性、以及
管辖权等诸多因素,以确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般而言,行使
立案权最早的公安机关或人
民法院将负责该案的
管辖工作。
然而,若这两起案件分别由位于不同地区的司法机构所管辖,那么有可能需要通过协调、
指定管辖等途径,以确定主要的负责机关。
在案件的侦破阶段,两地公安机关将会密切合作,共享各类
证据及信息资源。
而当进入审判环节时,若发现两起案件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则有可能会决定将其
合并审理;反之,若关联度较低,则可能会选择分案审理,之后再根据每起案件的
犯罪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予以相应的定罪和
量刑。
在此过程中,针对两起案件最终获得实施的
刑罚,将综合考虑相关情节,遵循
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来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