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购置房屋并请求银行办理
按揭业务时,原则上需要夫妇二人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这主要是由于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夫妻一方在婚姻进行期间内取得的财产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为了降低
借贷风险,保障债权安全,银行往往会规定需由双方共同签署来确认
债务责任。
然而在特殊场景下,假如能够确实地证明
购房所需款项全部来自于某一方的
个人财产,并且得到了银行的认可,那么或许仅有购房者一方签字即可。
然而,此类情形相对较少出现。
若夫妇中有一方因故无法亲自签字,则可能需要出具经过公正的
授权委托书以达成上述要求。
概括来说,对于是否需要夫妇双方共同签署文件,其判断须综合考量购房资金的来源、银行现行政策及其他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