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问题时,我们采纳的判别准则基本上遵循了如下几项原则:
首先,确定判断的出发点是一般
消费者的观察力和识别能力;
其次,采用全面性的视角进行观察,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综合性评估,继而对比
侵权物品与
专利物品之间的总体视觉印象是否具备相似性特征;
最后,这个相似性特征的程度直接决定了
侵权行为的成立与否。
对于具体的分析,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去审视、考量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搭配等元素。
其中,形状和图案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而颜色的影响力则相对较小。
同时,我们也须纳入判断的因素是产品的应用领域,这涉及到其最终用途是否雷同或是近似。
另外,关于产品的使用环境是否能对整体视觉印象产生影响亦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涉及到部分的细微差别的分别,通常情况下并不影响侵权定性过程。
然而,若存在明显而的区别,足以使得整体视觉效呈现出显著的差异,那么便无法被视为存在侵权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