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放弃专利权需遵循法定流程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特殊情形下需满足附加条件,放弃后专利权终止且对应的技术成果进入公有领域。
1.提交书面声明。声明需清晰表达放弃专利权的意愿,准确载明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必要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且无歧义。
2.准备相关材料。需准备身份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原件等基础材料;若专利权处于质押状态,还需提供质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否则无法继续办理手续。
3.递交材料至主管部门。将填写完整的书面声明及所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由该部门进行审核。
4.办理登记公告及效力确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对放弃专利权的事项进行登记并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专利权正式终止,对应的发明创造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主体均可无偿使用该技术成果。
法律分析:
(1)提交书面声明。需明确表达放弃专利权的意愿,声明中应包含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关键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缺失导致申请不被受理。
(2)准备相关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原件等材料,保证材料真实有效且齐全,以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3)递交材料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书面声明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该部门,完成申请的递交流程。
(4)处理质押情形。若专利权已办理质押登记,需额外提供质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否则无法顺利完成放弃手续。
(5)登记与公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登记并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相关发明创造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无偿使用。
提醒:主动放弃专利权前,应确认是否存在质押等限制条件,若有需先取得质权人同意;放弃后专利权终止不可恢复,需谨慎评估后再做决定。
(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声明需明确表达放弃专利权的意愿,注明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二)准备相关材料。若专利权已质押,需额外提供质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同时准备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原件等材料。
(三)递交材料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书面声明及所有相关材料提交给该部门,等待审查处理。
(四)等待登记公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会对放弃专利权的事项进行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一)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声明,声明中应当写明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专利权号。
(二)放弃专利权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公告前,可以撤回,但登记公告后不得撤回。
(三)专利权自公告放弃之日起终止。
主动放弃专利权需先提交书面声明,声明需明确表达放弃意愿,同时注明专利编号、发明创造名称及专利权人信息。
准备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原件等材料,若专利权已质押,还需附加质权人同意放弃的证明文件。
将声明与材料提交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登记公告后专利权终止,相关发明创造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无偿使用。
结论:主动放弃专利权需提交书面声明及相关材料,经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公告后生效,若专利权已质押需质权人同意。
法律解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主动放弃专利权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提交书面声明,声明需明确表达放弃专利权的意愿,写明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必要信息。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原件等。最后将书面声明及材料递交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若专利权已质押,需同时提交质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会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对应的发明创造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无偿使用该技术。如果对放弃专利权的具体操作细节或材料要求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流程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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