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关于
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核算,需要着重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几个方面的要素: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在地区的现实生活水准。
若拥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子女抚养费用基本可以按照其每月的总收入中20%-30%的比例来予以发放。
假若承担着两个或者更多子女
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所提供的比例可以适度地予以调整,然而这种调整幅度一般不能超越月收入总额的50%。
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来说,子女的
抚养费用则需要依据该年的总收入水平或者同行业内的平均收入状况,参考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在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时,还需充分考虑到子女的教育和医疗等特殊需求。
倘若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未能足以维持其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标准,又或是子女因病或学业等特定需求已经超过了原有约定的金额,此时,子女有权利要求追加抚养费用。
然而,若承担抚养费用的一方出现了特殊困难,同样也可以提出适当降低抚养费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