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若某人因为参与赌博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审定为
拘留条件,那么赌博所涉及的资金将会依照法律程序加以没收。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要求,赌博产生的资金属于非法得利,因此不应该由涉案人员继续持有。
这些被没收的赌资将按照规定上交至国家财政部门。
然而,对于在现场查获的用于投注的财物、兑换筹码的款项以及通过赌博赢得的收入,都将被视为赌资进行处理。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存在争议,即无法确定某项财物是否属于赌资或者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将依据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原则,由涉案人员承担
举证责任。
如果涉案人员无法提供有效
证据证明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那么该财物也将被视为赌资并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