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标侵权鉴定书的出具方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可以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在
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有权指派特定的鉴定机构或者专家来负责出具鉴定意见书。
而在行政查处环节,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例如市场监管局,既可以依据自身职权,也可以接受
当事人申请,委任专业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服务。
此外,若当事人能够自行找到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开具鉴定书,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及要求,那么这份鉴定书就有可能被法院或者行政机关认可为有效
证据。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相对于其他方式而言,自行委托所获得的鉴定书,其证明力度可能会稍显不足。
总的来说,究竟由何方来承担出具鉴定书的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处理流程以及各方面的举证策略等多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