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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挪用资金罪怎么定罪

挪用资金罪,乃是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类似性质单位中的从业人员所设立的罪名
该类人员以其职务之便,有意识地将本单位的资金私自挪作他用或转借予他人。
在与他人串通挪用资金的情况下,罪行成立与否的核心问题在于二者是否存在共同的主观故意去实施这一挪用行为。
倘若为共同犯罪,各共犯需根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定罪和量刑
在共犯中,起主导作用的称为主犯,他们应对自己参与或者策划、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并接受相应的刑事惩处;反之,在犯罪过程中扮演次要或辅助角色的则被认定为从犯,对于此类人员应当从宽处理,包括减轻刑罚或免于刑事起诉
在评判定罪时,需要考虑到的因素包括:挪用资金的具体数额、款项用途、挪用持续时间以及最终是否退还。
如果资金数额较大且已经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尚未超过三个月,但这笔资金被用于谋求经济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话,都将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最新修订: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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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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