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面临资金短缺,陷入
债务困境时,即使更换了
法人代表以及股东组成,原先的债务仍然应该由该公司
全权负责。此项象征性的人事变动,实际上并不能改变
公司债务归属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从法律视角来看,企业乃是作为一个具备完整人格属性的
法人实体形式,依据其全部的资产来对
拖欠债务进行承担。新的法人代表和股东在其有能力且实际
出资的范畴之内,才会对
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
有限责任。假如原法人代表或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
抽逃出资的违规现象,
债权人便有权请求他们在未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金额上,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
补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及时地搜集并保存好相关的
证据资料,以便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企业试图通过
更换法人代表和股东来规避债务责任,那么法律将对此种行为持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