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间借贷纠纷的
法律诉讼受理期限问题,通常适用一般的
民事诉讼时效原则,即为三年的时间。
诉讼期限的计算应自权益被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作为
债务人的相对人确定之日起开始计列。然而,若借贷双方具备明确的还款期限契约,那么应从该还款
期限届满之际算作起始日期。倘若并无书面约定还款期限,则应从
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
债权债务并要求其履行责任的宽限期结束后计算。在
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当出现以下法定的情况,如权益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益人发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等,
诉讼时效将会中止,同时根据中止的具体状况和相关程序终结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需重新进行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应该及时地展开维权工作,避免因为超出诉讼时效而错失
胜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