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申报的程序,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它并不属于与医疗保障相关的单位的职责范畴,而应该由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并提出相应的
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情况下,根据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所在的单位有义务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如果该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其责任,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其
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则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
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务必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
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等,以便于申请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