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
共同债务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后得到另一方明确认可的
债务;其次是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在责任分担上,夫妻应对共同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主张全额债务的偿还。
即便在
离婚后,双方对于共同债务的清偿义务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被豁免。
然而,若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为对方的
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明知夫妻之间存在分别财产制的协议,或者该笔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等用途,那么这部分债务便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就无需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