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
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关于是否能够争取将两个子女的
抚养权全部判给女方,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首先,子女的实际年龄无疑是一个关键性的考量指标,如果子女处于未满两岁的幼龄阶段,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倾向于由母亲直接负责
抚养工作。
但是,如果孩子早已年满八周岁,那么他们的个人意愿将会被赋予相当大的重视。
女方在
争取抚养权时,必须向法庭充分展示自己具有优渥的抚养资源和环境,具体表现为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舒适宜居的住所以及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子女等等。
除此之外,如果有
证据表明丈夫存在严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问题,例如
家庭暴力行为、不良嗜好以及
犯罪档案等,那将会增加女方赢得
诉讼的机率。
此外,女方本身的品行素质、受教育水平以及与子女之间的情感纽带都是法院在裁决
抚养权归属时需要重点斟酌的因素。
总的来说,在做出最终决定前,需要全方位地考察每种可能性,以确保子女能够在最有利于心智发展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