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涉及欠款金额达两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其受理费用标准为300元人民币。
所谓“
案件受理费”,系指
当事人在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定程序应当向人
民法院缴纳的一项特定费用。
然而,若该案件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或以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亦或是当事人主动提出
撤诉申请,则其受理费用将减免至原额的一半,即150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受理费用最终将由
败诉方承担,除非
胜诉方自愿承担此项费用。
在正式提
起诉讼之时,通常情况下由原告预先支付这笔费用。
此外,您还需要妥善保存与欠款相关的各项
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以便于支撑您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