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非夫妻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或婚姻关系已经实质性地破裂,否则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受理
离婚诉讼案件。
而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则是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之一。
倘若某一方坚决要求
离婚,那么在法院进行审理过程中,将会对各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以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例如,是否存在长期
分居、
家庭暴力、赌博等严重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
如果缺乏足够的
证据来证实
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
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仍然有权在
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再次
提出诉讼请求,也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感情破裂,否则仍然有可能无法获得离婚判决。
总而言之,在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成功的概率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