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纠纷的
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
代理人的律师原则上并不具备独立查询配偶一方银行账户出入账流水的权限。
然而,在例外情况下,律师仍然可能借助于由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前往相关银行机构进行查询。
要成功申请到“调查令”,通常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例如能够初步证实配偶一方存在着转移、隐匿
夫妻共有财产等不当行为。
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签发“调查令”。
一旦获得了“调查令”,银行机构便负有协助的法定义务,必须向
代理律师提供相应的流水资料。
然而应当特别强调的是,调查的范围应该仅限于与本案有关且具有合理性,不得任意扩张。
总而言之,律师要实现对银行账户流水的查询并非信手拈来之事,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