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轻伤的鉴定工作,一般的惯例是由负责处理该案的公安机关委托具备
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来执行。
在大多数情况下,医院并不会直接对轻伤做出鉴定结论。
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鉴定机构会全面地考虑到
受害人的损伤状况,其中包括了受伤的具体部位、损伤的严重程度以及康复情况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参考的依据主要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一权威文件。
一般来说,整个
鉴定程序大致如下:当公安机关接收到事例之后,他们会向伤者发出
伤情鉴定委托书,同时要求伤者携带相关的
病历资料前往指定的鉴定机构。
鉴定人员会仔细审查病历资料,并对伤者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能借助一些辅助性的检查手段。
最后,根据这些标准和实际情况,鉴定人员将负责做出鉴定意见。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这个鉴定意见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而且它是一个非常关键的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