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主观构成要素在大多数情况下均表现在
行为人的直接故意之上。
然而,在某些较为特殊和复杂的事例情境之下,蓄意的间接性也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
构成要件之一。
然而,此类情况在实际生活中相对较少,同时也需要经过严谨的法律判断才能予以确认。
所谓
间接故意,即是指行为人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可能引发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后果,却仍然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
就贪污罪而言,如果行为人虽然并未积极地追求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但是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这样的结果,并且对此持有放任的态度,同时满足了贪污罪的其他所有构成要件,那么他也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贪污罪。
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类认定往往会采取极为审慎的态度,需要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心态以及
犯罪情节等多个层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