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违约金的具体额度问题,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这主要是由所签订的合同中的明确约定和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制所决定的。
通常而言,
签署合同时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对于其中一方在违反条约义务时应如何具体支出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进行事先的明确约定,亦或是协商确定因
违约行为而应
赔偿的损失金额的计算方式。
若就违约金的设定数值低于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之时,当事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申请,恳求其予以相应的提高;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远超过了真实所承受的损失,那么同样有权利寻求上述两级司法机构的协助,请求对其进行适度的降低。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全面考虑到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失程度及预期收益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进而对违约金是否合理做出最终的判断裁决。
归根结底,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申请人需以实际所遭受到的损失作为基准线,在此基础上结合诸如合同的执行状况、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乃至预设利益等多个层面的因素,来统筹衡量与确定违约金的精确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