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
主要责任人与次要
责任人的
赔偿方式,通常需首先依据强制性车辆安全保险在应承担的责任额度范围内进行赔偿,即先行由其交强险赔付。
在此之余,若仍有超出强制性保险的
赔偿金额,则将会按照交通
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加以分配。
一般而言,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总损害70%的赔偿义务,而次要责任方则需承担剩下的30%。
例如,假设双方的总损失为10万元,而强制性保险的赔偿上限为8万元,那么剩余的2万元将根据责任比例进行分配。
若其中一方被判定为主责,则需承担1.4万元(2万元×70%)的
赔偿责任;反之,若另一方被定性为次责,则只需承担0.6万元(2万元×30%)的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双方均为
机动车辆驾驶者时,主次责任比例可能会调整为80%与20%的形式。
另外,具体的赔付方式还须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双方的保险状况以及损失类型等多方面因素。
如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可能需要诉诸法律程序以寻求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