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毒品罪同样存在未遂的情况。
关于运输毒品罪的既未遂界定,一般遵循以毒品是否正式启运作为判断依据。
举例来说,倘若相关人员已经开始了运输毒品的行动,然而却因为意外的原因导致其无法使毒品成功离开起运地,那么这种情况便应当被视为运输毒品罪的未遂形态。
例如,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警方查获,使得毒品尚未抵达目的地;又或者是在准备运输的阶段即遭到了阻止等等。
然而,针对
未遂犯,我们可以参照既遂犯的
处理方式来给予其从轻或
减轻处罚。
具体的
量刑幅度,将会全面考虑到未遂情节、毒品数量以及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