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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车位预售证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的预售行为,预售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而汽车停车位在法律属性上与商品房相似,因此,如若在尚不具备预售许可证的状况下就开展预售活动并签订相关合同,无疑将触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在此种情况下,该类合同很有可能被判定为自始无效,从而无法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然而,倘若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卖方成功获得了车位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合同便有望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然而,在尚未获取预售许可证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收益,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最终的法律后果以及处理方式,仍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最新修订: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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