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财产已经进行了保全之后,为了保护未来有效裁决的实际执行,我们无法再次申请对同一资产进行保全。
这是因为,已经进行保全的财产在其价值范围内已经处于受限的状态。
然而,如果发现之前的
保全措施存在显著的不足之处,比如保全的财产价值远低于债权金额,又或者由于新的情况产生而使得原有
保全财产可能无法充分满足债权的实现需求,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补充保全其他
类别的财产。
值得大家关注的是,对于是否批准补充保全书面申请,将由法院依据实地情况来进行认真评估和审核后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