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刚刚进入看守所的
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享有与律师见面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从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
侦查机关的询问或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有了委托
辩护人的权力;而在
侦查阶段,他们只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当
律师会见关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事例实际情况以及需求决定是否派遣人员在场监督。
值得强调的是,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面谈必须严格遵循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并携带齐全相关的证件及手续,以确保会见过程的顺畅进行。
此外,律师会见也是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