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仲裁通常遵循一裁终局制这一程序规则。
然而,我们需要根据仲裁事例的性质来进行区分和处理。
假设面对的是劳动仲裁事例,那么对于
仲裁结果持有异议的
当事人方,他们可行使向法院
提出诉讼的权利。
然而若是涉及到一般的
商事仲裁事例,除非仲裁裁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
可撤销情形,否则当事人将失去向法院上诉的权利。
法定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缺乏有效的仲裁协议的;裁决内容超出了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或
仲裁委员会无权审理此次争议的;仲裁庭组成或
仲裁程序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裁决所依赖的
证据为
虚假证据;争议另一方故意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关键性证据;以及
仲裁员在处理该事例过程中,存在索取贿赂、徇私舞弊甚至
枉法裁判的不当行为等。
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各类因素,以便能准确评估是否有必要向法院持续主张相应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