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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恶意透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谓“恶意透支”,系指信用卡持有者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超越预先设定的信用额度或拖欠期限进行消费,且在银行两次催收之后累计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关于“恶意透支”的确切定义和判定标准,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透支金额的规模、透支行为发生后持卡人的具体表现以及其偿还债务的实际能力等等。
举例来说,若持卡人明知自身无足够的经济实力却依然大量透支,肆意挥霍所借资金,甚至在透支后选择逃逸、更改联系方式,躲避银行的追讨等行为,则通常会被视为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然而,若持卡人在透支后能够积极主动地与银行取得联系,表达出明确的还款意愿,同时也能提出合理可行的还款方案,那么一般情况下便不易被轻易判定为恶意透支。
总而言之,对于“恶意透支”的认定,实际上是一项相对复杂的法律判断过程。
最新修订: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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