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自诉专题 > 公安机关是否能办理侵占罪

公安机关是否能办理侵占罪

侵占罪作为一类自诉事例,原则上并不由公安机关直接负责办理。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失物或者隐藏物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径,并且数额较大且长期拒绝予以归还。
此种刑事事例要求被害人亲自向有关人民法提起公诉
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之下,若被害人受到强制或恐吓而无法表达其意愿,那么人民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的近亲亦可代为提出控告。
总的来说,在处理侵占罪这一问题上,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主动介入,而是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主张其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9-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