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及特定条件的基础上,律师有权与
涉嫌犯罪的
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
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从
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
侦查机关的讯问或受到强制性措施约束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享有了委托辩护
人的权利。
而作为
辩护人(包括律师在内),只要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此方面出具的有效证明以及
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正式公函,那么便有资格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磋商交流。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面,对于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代理申诉和控告事宜、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从而能够切实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进行会面时,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