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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受贿罪可以合并吗

贪污罪与受贿罪在特定情境下得以混合处置。
在这种情况下,贪污罪所定义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运用其职务之便,通过侵吞、窃取、诈骗或其他非法方式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而受贿罪则是指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财务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在此基础上为他人谋求私利的行为。
若同一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贪污及受贿两项罪名,在刑法实践中,我们会依据具体的犯罪实证、情节、涉案金额等重要因素来展开全面深入的分析审核,决定是数罪并罚抑或是以一罪审判。
换言之,是否予以合并判刑主要取决于这些犯罪行为之间的相互联系、现行法规以及法院的裁决权重。
然而,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两类犯罪皆堪称严重的职务犯罪,必将承受严峻法律制裁
最新修订: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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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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