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行为,无疑属于
行政违法甚至可能触及到
刑事犯罪的范畴。
在行政法领域,若有人违反了税收征管方面的相关法律
法规,采用
欺诈、隐瞒等手段进行
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故意不进行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且
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那么税务机关将有权责令其补缴税款、
滞纳金,同时还需对其实施
行政处罚。
而从
刑法的角度来看,倘若偷税漏税的情节较为严重,例如逃避缴纳税款的
数额特别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便可构成
逃税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只要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能够积极地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那么他们将不会再被追究
刑事责任;然而,如果在过去的五年中,因为逃避缴纳税款曾遭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则不受此规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