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当
债务人不幸离世之后,其对应配偶是否需要承担
债务继承责任,这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复杂度。
若这笔
债务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皆应承担的
共同债务,那么彼时配偶就理所应当地担负起
债务清偿之责。
但是倘若这是债务人自身所背负的私人债务,而并非两人共有的共同债务,那么其配偶一般来说只能在
继承债务人留下的遗产价值额度范围之内履行债务偿付义务,超过这个范围则无需承担。
然而在特定场合下,配偶可能会明确宣布放弃对遗产的
继承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她/他也就相应地免除了对相关债务的偿还责任。
此外,为了保障债务的真实有效性以及合规合法性,我们还必须严格审查债务的来源以及其基本情况,同时,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配偶还有权利对非法或者存在
欺诈性质的债务进行拒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