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在赌博活动中的实施通常被视为与开设赌场罪相关联。
开设赌场罪,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组织群体进行赌博或是把赌博当作自己的职业而设立赌场的
违法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涉嫌从事“放水”活动的被告人的定罪
判刑需要根据诸多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因素来确定,诸如
犯罪的具体情况、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其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等。
若“放水”的金额巨大、参与者众多并且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性,那么他们将会面临较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一般的判决结果是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倘若情节极其恶劣,则最低五年,最高至十年有期徒刑,外加罚金。
然而,若案情相对轻微,且被告人
主动投案自首、
立功赎罪等情况有所体现,有可能得到裁判机关给予的从轻甚至减免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