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一般性质的
欠款纠纷,其法律规定的法定
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在此期限内,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并明确得知义务人身份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越二十年之久,则人
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事例提供司法救济,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
延期审理。
同时,需特别注意的是,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诉讼时效将会产生中止效果,自中止事由结束后、相关程序终结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
债务的请求;
(2)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
(3)权利人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
(4)与提起
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务必及时主张自身的债权,避免因
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
胜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