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罪的
追诉时效问题,主要依据其所涉及可能判处的
刑罚种类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此类
犯罪的
法定刑种包括了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形式;倘若
行为人在实施拘禁过程中存在殴打和
侮辱等恶劣情节,法院将据此予以从重
量刑;倘若造成
被害人重伤危害结果,则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但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导致被害
人死亡,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法律规定如下: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事例,
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事例,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事例,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事例,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若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已
超过追诉时效的事例进行追诉,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