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欠缴
逃税金额超过十万元即构成逃避缴纳税款
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具体罚则为,倘若纳税人采用欺骗或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有意逃脱申报义务,从而导致逃避缴纳税款的
数额较大且占据了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部分,那么此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应同时被征收
罚金。
如果是逃避的税款
数额巨大,并且占据了应纳税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那么
当事人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值得强调的是,在经过税务机关依法下发追缴通知后,只要纳税人能够及时补缴该纳税款项,缴纳相应
滞纳金,并已经接受了
行政处罚,那么他们便无需再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
但是,对于那些在过去五年间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曾两次以上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而言,这一政策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