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集资诈骗罪的
立案管辖原则通常是以
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及
犯罪结果的发生地为基础进行确定。
其中,犯罪行为的发生地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场所,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各个地点;而犯罪结果的发生地则包括了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地区、犯罪所得实际获取的地方、
违法所得的隐藏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等。
通畅而言,这类事例通常由犯罪地的公安部门负责
立案侦查。
但若
犯罪嫌疑人居住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拥有更合适的
管辖权限的话,便可将该案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处理。
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管辖权方面的争议,此时通常会由上级公安部门进行
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