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期”,系指
误工期、护理期与营养期。
在因交通事故而构成伤害的
赔偿事宜中,其所涉各期并非固有规则,而是须依伤员实际创伤情况及康复过程,参照相关
司法鉴定意见予以判定。
其中,误工期主要参考治疗及康复期间所需时间,并结合伤员在上诉损伤发生之前的工作性质及薪资阶层等多重因素加以审慎评估;而护理期的长短,则取决于伤员需否依赖他人协助照护以及所需照护程度和持续时长;至于营养期,考量关键在于病况对营养摄入的必要程度。
通常而言,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这三个时间段将涵盖数周至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维度。
至于最终赔付金额的确定,则需综合斟酌“三期”时段之长度,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费用准则等多个层面因素进行精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