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被判定为事故责任方全责,那么通常情况下,对于对方车辆的损失,应当由您或者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未能对其车辆投保相应的保险,那么其自身所属的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都无法提供实质性的
赔偿支持。
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举例来说,如果对方的车辆确实已经投保了所谓的“
无责赔付”类型的险种,那么在此基础上,对方的保险公司极有可能会为其支付一定程度的
赔偿金,不过这种情况在整个保险行业并不是非常常见。
至于您个人的保险赔偿范围以及金额的具体规定,将主要受到您所购买的保险
类别以及保额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其赔偿额度是有限制的,而对于超出该额度的部分,如果您已经投保了商业性质的
第三者责任险,那么您可以在保额范围之内获得相应的赔偿补偿。
如果您没有投保商业保险,或者
赔偿金额已经超过了您的保额上限,那么剩余的部分就需要您自己来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