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没有直接对拆迁时员工能不能拿到安置费作出规定。企业拆迁算是客观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来处理员工安置的事。
2、要是企业因为拆迁,原来和员工签的劳动合同没办法接着履行,企业会和员工商量变更合同内容,像工作地点、岗位这些。要是员工同意变更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一般就不会有安置费补偿了。
3、要是企业和员工在变更劳动合同这件事上谈不拢,企业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要是企业拆迁后还能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也继续留在企业工作,那企业就不用支付所谓的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