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
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整个
拘留期为 14 日;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为保障事例审讯顺利,
拘留期限方可进一步延长至不超过 37 日之限。
而对于一般类型事例来说,在被检察机关执行拘留行动后的第 10 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必须作出是否予以
逮捕、采取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等具体处置意见。
倘因事例情节错综复杂,原定 10 个工作日内难以完成审查处置的,则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 4 个自然天数。
至于针对那些惯犯、流窜犯以及涉案人员众多的重大
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所决定的拘留期限最长可延长至 37 个自然天数。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强制处置手段,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对
当事人施以终生惩罚,而是旨在在
保证公正审判、打击
犯罪的同时,给予
违法者必要的惩戒和悔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