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比例,这是后续费用承担的核心依据。
(二)若对方全责,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的由对方本人承担。
(三)若双方均有责任,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费用,例如同等责任时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主次责任时按具体比例分担。
(四)若己方无责,所有合理费用由对方承担;若己方全责,费用需自行承担。协商不成可申请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