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要求, 任何公民、
法人或其他团体倘若觉得某种特定
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自得知此种行政行为之日起就有权在60天之内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书。
然而, 如果在此期间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已经超出了60天, 那么这一申请期限将不再适用。
对于因为
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导致法定申请期限被耽误的情况, 申请期限将会从障碍得以消除的那一刻开始重新计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 当复议机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之后, 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复议决定, 通常情况下是从受理申请之日起的60天内完成, 如果情况较为复杂, 可以适当予以延长, 但是最长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