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来说,
贪污罪所涉及的
犯罪客体并不包含未来预期中的收入。
贪污罪所侵害的乃是
公共财产,具体包括国家所有的财产、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专门用于扶贫救济及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款物或专项基金等。
由于未来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与尚未实现的特性,无法满足贪污罪所规定的“已存在且明确的
公共财物”这一特征。
然而,若有人通过不法手段,
非法侵占或处置那些在未来可以确定获得的公共财物的权益,则有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构成相应的
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从贪污罪的构成要素来看,未来收入一般并未纳入其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