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意义上,
贪污罪和
受贿罪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贪污罪主要涉及到的是
国家公职人员运用自身职权之便,实施侵占、
盗窃、欺骗以及其他不正当的手段从而将
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
此种
犯罪的实际侵害对象是公共财富。
相较而言,受贿罪所针对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借用职权优势,向他人勒索、获取或非法收取财物,同时为他们提供特定的利益。
其犯罪的直接对象则指向了他人的财产。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需要依据各类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包括犯罪分子的身份资格、主观方面的意图、客观的行动表现及其所涉及的财产属性等,以便能够准确地界定这两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