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偷税漏税所涉及到的惩
罚金额的计算方法,通常是以
偷税额以及该额度与总应纳税额之间的比例作为判定的依据。
如果偷税额占据了总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但是少于百分之三十,且偷税额介于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或是曾因为偷税行为而受过税务部门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后再次进行偷税活动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缴纳偷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然而,如果偷税额已经超过了总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且偷税额达到了十万元以上,那么将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样需要缴纳偷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对于
单位犯罪的情况,则会对相关单位施加罚金的
处罚,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至于具体的处罚金额,则由
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