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指出的是,
贪污犯罪并非总是表现为单纯的收受财物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贪污罪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如侵吞、
窃取、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其中,“侵吞”是指将原本属于职务管理范畴内的
公共财物擅自占为己有;“窃取”则与普通
盗窃行为相似,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而“骗取”则是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
除此之外,诸如非法占有公共资金、公共资产等行为,也可能构成贪污罪。
总而言之,无论采取何种具体手段,只要是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共财物,便有可能触犯贪污罪这一严重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