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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构成恐吓罪行怎么判

在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定义的“恐吓罪”即转化为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若欲构成为该项罪名,通常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层面存在恐吓他人的故意;
其次,在客观方面,犯罪分子则需要通过采取威胁、要挟等方式,对他人施加压力,从而导致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影响到他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各个领域的正常运作。
至于该犯罪行为量刑标准,将依据案情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常规来说,恐吓罪的法定刑期一般会被规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个幅度之间。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纠集多人共同实施恐吓行为,且这种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那么其刑罚将会被加重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面临罚金的附加处罚
但是,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恐吓的手段、频率、后果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评估。
最新修订: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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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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