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形之下,假设参与
斗殴事件的
当事人各方能够达成共识并妥善解决纷争,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案情的具体状况及各方面因素,全面权衡是否应当实施
拘留处罚措施。
假若斗殴事件所带来的影响程度相对轻微,当事人间已实现和解并签署了有效协议从而成功化解矛盾、履行了应当承担的
赔偿责任,并取得了受害方的宽恕与谅解,那么公安机关很有可能不会再行使拘留处罚的权力。
然而,若是斗殴事件导致的损害极其严重,例如有伤者遭受重创或危及到了
公共秩序的根本性破坏,即便各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公安机关依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事人员采取拘留行动。
毕竟在此类情形中,涉事人员的行为具有较为重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法律的权威性,必须借助拘留等
行政处罚手段加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