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执行法院针对
工资进行
强制执行并不必定会导致
当事人被记录于失信人员名单之中。
通常情况下,只有当
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却拒绝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并且存在诸如伪造
证据、使用
暴力或威胁手段阻碍或抗
拒执行、违反财产申报制度以及违背限制消费令等法定情节时,其才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因此,倘若被执行人在此次法院针对工资进行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表现出积极配合的态度,且未出现上述法定的失信行为,那么他们通常不会被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然而,若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或者抗拒执行,则极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类因素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