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参与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诉讼,要知晓法院通常在立案三个月内出判决,若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可在接近三个月时关注进展。
(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六个月内审结出判决,若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要上级法院批准,可在六个月左右询问案件情况。
(三)若案件上诉,对判决上诉的二审案件通常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的三十日内作终审裁定,可据此合理安排后续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